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章中心 > 交大春秋

交通大学校友总会

时间:2016-04-21 09:25:05  来源:网络  作者:

交通大学校友会一般指交通大学校友总会

交通大学校友总会由中国五所交通大学联合成立,名为"交通大学校友总会" (Jiaoto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主要宗旨送加强校友与母校、校友之间的联系。
中文名
交通大学校友总会
外文名
Jiaoto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宗旨任务
加强校友与母校、校友之间的联系

发展历史

编辑
原交通大学,成立于1921年,是一所历史悠久,以工科,管理科见长
  交通大学校徽
的综合性高等著名学府。前身是1896年成立的南洋公学(今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前身)、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今西南交通大学前身)和1909年成立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今北京交通大学前身)。
交通大学(Jiao Tong University)的“交通”二字,来源于《易经·泰卦·彖》:“天地交而万物通也”。既不是英文的Transportation,也不是 Communication,而是中文拼音Jiaotong。可见,交通大学在中国素来是个特定名称,这和农业大学、政法大学、工业大学、科技大学、航天 大学等高校的“行业式、学科式”称谓有着本质区别。
作为统一的校名,交通大学存在于1921年至1922年;1929年至1959年。
1920年12月12日,北洋政府交通部长叶恭绰以 “交通要政,亟需专才”为由,拟订统一教育办法,将上海工业专门学校,唐山工业专门学校,北京邮电学校和北京铁路管理学校,合并改组为交通大学。下设沪、 唐、平三校。为整齐划一学科起见,上海的铁路管理科奉命移并于北京学校,北京之邮电班移并沪校;沪校的土木科移并于唐山学校,唐山学校铁路机械科移并上 海,改组添设机械科。 1922年5月,因北洋政府派系纠纷,叶被迫离职,这个“交通大学”存在不足一年即解体。1928年6月15日,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宣布全国南北统一。 交大沪、唐、平三校依次改称为第一交通大学、第二交通大学、第三交通大学。国民政府为了加强交通建设和教育,9月重组国立交通大学,归铁道部管辖。从此,交通大学基本形成沪校、唐校、平校三地办学的格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交通大学(交大沪校)主体部分奉命西迁,剩余部分留守,分离为交通大学西安部分和上海部分。1959年,中央批准两校独立办学,分别更名为“西安交通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都列为全国重点大学。
1949年7月8日,时任中革军委铁道部长滕代远签发《人字第144号令》,决定:将国立唐山工学院(即唐山交通大学(即交大唐校,现西南交通大学)、国立北平铁道管理学院(即交大平校,现北京交通大学)、华北交通学院合并组成“中国交通大学”。毛泽东主席亲笔为该校题写了校名。1950年,为了区分地处上海的“交通大学”,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中国交通大学更名为“北方交通大学”。1952年院系调整中,北方交通大学建制撤销,重新分离为唐山铁道学院北京铁道学院。1971年,唐山铁道学院内迁四川省,次年改名西南交通大学,该校名使用至今。197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部军事管制委员会向国务院业务组报告,经周恩来总理批准,北京铁道学院恢复使用“北方交通大学”校名。2003年,北方交大改名北京交通大学,该校名使用至今。
国共内战结束后,国民党当局逃往台湾,中国大陆的交通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接管,原国民党政府手下的“交通大学”校务实际宣告中断。交大校友赵曾珏鉴于核子科学已由台湾清华大学成立的原子能研究所开始发展,但是与核子研究极其相关之电子研究则尚付阙如,力倡在台成立台湾交通大学电子研究所。1958年6月1日,台湾“国立交通大学电子研究所”正式成立,时任“科学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熙谋兼任研究所第一任所长。1964年恢复招收大学部,增设电子物理学系及电子工程学系。1967年正名为“国立交通大学工学院”。1979年7月,学校奉命恢复“国立交通大学”全衔。因为校址在新竹,故而又称新竹交通大学
世事变幻,几经变迁,学校演变衍生出五所高水平的大学。海峡两岸,五校一家。

主要职责

编辑
其任务是:沟通校友与母校、校友之间的联系、发挥海内外校友的智力优势和广泛影响,为母校的发展作贡献,为祖国的统一和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建设宗旨

编辑
其宗旨是:加强校友与母校、校友之间的联系、团结和合作,发扬交大的优良传统,共同为振兴中华,为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为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五校简介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校徽
上海交通大学(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 “七五”、“八五”重点建设、全国首批7所“211工程”和首批9所“985工程”建设的高校之一,是国家“111计划”和“珠峰计划”重点建设的名牌大学,是中国大学“常青藤联盟”(C9)成员,为国内外所瞩目。2005年,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上海交通大学。这所百年学府正乘风扬帆,朝着“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目标奋进。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校徽
西安交通大学(Xi'anJiaotongUniversity)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其前身是1896年创建于上海的南洋公学,1921年改称交通大学,1956年国务院决定交通大学内迁西安,1959年定名为西安交通大学,并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也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与“985工程”建设的大学之一。西安交通大学是九校联盟(C9即2+7大学,国际上称为:中国常青藤盟校)成员、111计划成员,珠峰计划首批11所名校之一。2000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原属卫生部已有60余年办学历史的西安医科大学、原属中国人民银行已有40余年办学历史的陕西财经学院并入西安交通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校徽
西南交通大学(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前身是1896年创建的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Imperial Chinese Railway College,即中华帝国铁道学院),以唐山交通大学之名蜚声中外。学校位于成都市,是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四川省、成都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建设和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高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是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学校拥有轨道交通国家实验室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和2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大交通学科排名一直稳居全国第一。在学校百余年历史进程中,有57位海内外院士、3位“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17位工程设计大师从这里走出,茅以升竺可桢林同炎黄万里等就是交大毕业生中的卓越代表。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校徽 北京交通大学校徽
北京交通大学(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简称交大、北交大、北京交大(BJTU),是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北京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建设高校。学校牵头的“2011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是国家首批14个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之一,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是具有研究生院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培养了郑振铎简水生王竹亭等一大批国家栋梁之才。

台湾交通大学

国立交通大学(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是位于台湾新竹市
  台湾交通大学校徽
的一所综合大学,简称“交大”,大陆惯称台湾交大或新竹交大。1958年,部分老国立交大去台校友获准在台复校招生;1979年,台湾当局教 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学校恢复“国立交通大学”全衔。它是台湾一所顶尖的研究型“国立”大学。台交大因其在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管理科学领域的出色科研及 教学成果而极负盛名,位居台湾“台清交成”(国立台湾大学、台湾国立清华大学国立交通大学和国立成功大学)四大顶尖名校之一,也是在台复校高校中成功的典范。

组织章程

编辑
交通大学校友总会章程(1997年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交通大学校友总会"(英文译名为:JiaoTo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本章程所指交通大学为: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新竹交通大学。本会是从事交通大学校友联谊工作的社会团体。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加强校友与母校、校友之间的联系、团结和合作,发扬交大的优良传统,共同为振兴中华,为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为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任务是:沟通校友与母校、校友之间的联系,发挥海内外校友的智力优势和广泛影响,为母校的发展做贡献。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交通大学校友:
一、 交通大学各个时期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及各国留学生;
二、 曾在交通大学任教、任职者;
三、 交通大学聘请的兼职教授、访问教授、顾问教授、名誉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等。
第五条 凡交通大学校友,经与母校校友联络处或各地校友会取得联系,填写登记表,承认本会章程,即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 在产生校友会各种机构成员时,有推举权和被推举权;
二、 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 对母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 有限取得本会的有关刊物和资料。
义务:
一、 遵守校友会章程;
二、 关心校友会的工作,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 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发展,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
四、 积极向交大校友会刊物投送稿件。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总会设理事会,由理事若干人组成。每届理事会开会一至两次,轮流在各母校所在地召开。临时会议由会长决定召集之。
第八条 总会理事由各地校友会协商推举产生,名额按地区分配。每届理事任期两年,可以连任。
第九条 为加强与国外校友联系,特设通讯理事。通讯理事请国外各地交通大学校友会的会长或推举一名校友出任。
第十条 为发挥老校友的作用,总会设名誉理事若干名,名誉理事从年时已高的原任理事中选任。
第十一条 理事会职责
一、 对外代表总会;
二、 推举会长、副会长,商定下届理事会理事名额分配;
三、 讨论和决定总会工作的方针、计划及重大问题;
四、 解释和修改《交通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第十二条 交通大学的校长为当然副会长,并按理事会换届年限轮流担任会长,主持理事会工作,另从理事中推举产生若干名副会长。
第十三条 总会设总干事若干人,组成总干事会。总干事会对会长负责。负责总会日常工作,任期两年。总干事由各母校现任校长办公室主任或相当于这一职级的干部担任。总干事为当然理事。
第十四条 各母校设校友联络处。联络处可由校长办公室、外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同志组成。在主管校长的支持下,负责协调和联络海内外的校友,把国内校友会工作与海外校友联络工作紧密结合。
一、处理校友、各地校友会与总会联系事宜及日常工作;负责接待国内和海外返校校友讲学、参观访问等事宜;编辑《交大校友》和总会有关刊物。
二、《交大校友》由各母校派人组成编委会,其校长担任会长的学校任主编,负责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第十五条 在校友集中的地区,可成立各地校友会,名称统一称"交通大学╳╳校友会"(如交通大学北京校友会);按照实际情况,在各地校友会下,可采取灵活、方便、多样的组织形式,更有效地开展校友工作。总会与各地区校友会建立密切的联系,但不存在组织上的隶属关系。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六条 总会经费由各母校资助、校友捐赠和以其他方式筹集。
第五章 终 止
第十七条 本会在遇到不可抗力的困难等原因必须终止活动时,由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同意终止,并由会长签署有关文件后,即可终止本会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1997年5月16日校友总会第六届理事会通过施行。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我的家
我的家
历史上的父子宰相
历史上的父子宰相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